局属各相关单位: 根据安国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求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第一次“双随机”抽查。现将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联合抽查对象、抽查比例 (一)抽查对象 1.已成立状态的配货站、转运站。 (二)抽查比例 按照10%的比例,从全市市场主体基数中不定向随机抽取检查对象。 二、联合抽查时间 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。 三、抽查内容 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、客货集散地的监督 四、联合抽查组织实施 (一)抽查任务分工 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此次抽查工作,并做好督导检查、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;局属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。 (二)抽查方式及流程 1. 检查对象名单,由局政策法规股统一随机抽取派发。 2. 按照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,由局属各单位的执法人员以随机匹配的方式开展抽查。 3. 检查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抽查事项及内容,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,不得出现重复检查、多头执法等现象,做到“进一次门,查多项事”。 (三)抽查结果公示 1.抽查结果公示路径。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,应按照“谁检查、谁录入”的原则,履行审批程序后,检查人员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,并向社会公示。 2.抽查结果公示时限。检查人员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。 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,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。 五、工作情况反馈 检查人员要及时梳理在检查中遇到的问题,随时反馈,务于11月22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上报局政策法规股。 安国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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